第二千零九十三章 旧识再会(1 / 1)

龙零 唐尸叁摆首 1140 字 1个月前

伟大的故事终将有人传颂,可能会被历史埋没真相,但至少这个名字,这个故事会经久流传。

上午十点钟左右,用通忆石和疾风约定好的一行人赶来了,这几个被疾风称为沙组的人,说是他手底下的好手,可一个个看起来痞里痞气的,更像是小混混。

面对质疑,疾风对大家说:“不要小看我的手下好不好,沙组是我团队里专门盗掘各地墓葬的,他们刨过的坟没有500也有300,墓里头各种机关陷阱都精通。沙神殿一定能派上用场的。”

这么一说,泰森等人便接纳了他们。除了沙组的几人,还有一位冰稚邪有印象的人。这人在辛得摩尔内战时出现过,好像是疾风的疯狂崇拜者,没想到还真的加入疾风盗贼团了。此时的达拉特比在辛得摩尔时健壮了许多了,仍然穿着桔色的衣服,可能他喜欢这个颜色吧。冰稚邪记得这人脸上有很多疤痕的,现在只剩一条了,大概是重新破坏伤口后,用了更好的伤药,武器也从大木锤换成双斧了。

冰稚邪之所以有这么深的印象,是因为这个人在辛得摩尔救过当时的国王拉达特的命,受到了国王的重赏。

另外,一个叫维萨吉·莱德三十小几岁的男子也是跟着沙组一起来的,这人不像达拉斯那么热气爱说话,显得忧郁寡言,跟疾风盗贼团其他成员热情奔放的性格有些格格不入。必竟每个人的性格是不同的嘛。此人着长长的风衣,护具的是软布甲和麻制的护膝类,带一把单剑,腰带上挂的小包裹不多。

疾风问道:“风长没有来吗?”

沙组的尤斯跟他说:“风长在你来信之前已经离开了,不过疾鹰来了。”

风长是疾风盗贼团老一辈的成员,类似于大佣兵团的长老元老。疾风盗贼团成立久远,现在虽然是疾风这样年轻一辈主掌团内事务,但风长们还有着非常大的影响力。当然,更早以前疾风盗贼团还不是盗贼团,会成为现在的沙盗也是历史的演变。

疾风说:“那疾鹰呢?”

尤斯神秘的笑道:“我们出发前,他去接一个人了,可能要晚几个小时,现在应该在后面赶路。”

“谁呀?”

“你猜?”

疾风搓着刚出毛的胡渣子,想了半天也没想出来,骂道:“我猜毛啊我猜,他最好快点到,这里人都等着他呢。”

到了中午,疾风等的人来了,只见一头独峰骆驼前后驼成两个人向这边而来。前面的人一身青色羽毛,身着轻甲,骆驼还没走近,他就已经扇着翅膀飞过来,原来是一名鹰妖族人,正是尤斯说的疾鹰。

而坐在骆驼上的另一人让疾风大感意外,急忙化风飞去,口里喊着:“琴!是你吗琴?真的是你,我的妹妹……”

两人相拥在一起,高兴得不行。而维萨吉·莱德眼中露出了异样的神情。

疾风扶着妹妹肩头激动道:“琴,你怎么会来?怎么也没提前写个信通知我?我要知道你会来,我就亲自去接你了。对了,你不在沃特国好好过日子,是不是加西亚欺负你了?”

琴被哥哥连珠炮似的发问弄得不知道该回答哪句,只好说:“没有,他对我很好。本来加西亚要和我休假的,可是天劫没能完全阻止,事情变得麻烦起来,他每天忙个不停,没时间照顾我,现在沃特国也很乱,所以派人将我送到这里来找哥哥你呀。”

“原来是这样。”听到妹妹没有被欺负,疾风放心了不少,乐呵呵的拉着妹妹的手往飞空艇走,忽然拍手道:“哎呀,我们要去沙神殿,你可怎么办?这个尤斯,早用通忆石跟我说你要来,我就不答应他们去沙神殿了。”

琴歉意笑道:“哥,我是想给你们意外惊讶,他也不知道我要来。对了,你们要去沙神殿吗?你找到沙神殿在哪儿了?”

“只知道一个大致的区域,还不知道是真是假呢……”两人一边聊,一边牵着骆驼到了飞空艇前。大家互相介绍认识了一下,琴意外的看着冰稚邪,冰稚邪也挺意外的看着她。

“嗨,好久不见了,我都认不出你了冰稚邪。”琴招了招手。

冰稚邪道:“我也快不出你了啊卡洛儿。”

听到自己曾经在库蓝汀学院借用的名假,琴忍不住笑了:“真亏你还能记得这个名字。”

“我们也算同学啊。”

爱莉丝这时候凑上来道:“啊,师父,她也在库蓝汀学院读过书吗?”

大麻斑对空放了两铳,吓走飞来飞去的红翼原骨鸟,催促道:“喂,你们,有什么要聊的上船后再聊,要走了。”

大家各自上了船艇,几个人在下面松开了锚绳,飞空艇再次升空起飞。

泰森的船艇上,人员更加热闹了。沙组成员将带来的工具箱在自己房间放好,也有人将骆驼上琴的行李收好,大家开始喝茶吃点心聊天。此时的琴,已经出落成带有一些成年味道,穿着长羽裙,头戴花型华丽羽毛的褶饰蕾丝太阳帽,服装镶花带钻,珠宝琳琅,俨然已是年轻是贵妇人装扮。这也难怪,她的丈夫必竟是沃特国的侯爵嘛。

……

不知不觉到了晚上,琴被疾风安排到了复兴号飞空艇上,原因和若拉一样。疾风以为冰稚邪会故作不爽,实际心里会窃喜,没想到冰稚邪表现得很淡然,这让他反而有点不安了。他靠近冰稚邪质问道:“你这小子,没有偷窥的癖好吧?”

冰稚邪冷着脸道:“我又不是你。”

疾风愣了一下,尴尬地挠起头笑道:“那个嘛,我还是相信你的人品的。行了,走了。”

冰稚邪叹了一声,看着满舱室的四个女人,算上蕾丝就是五个。他觉得自己应该住到泰森的船上去,而不是呆在这里。当然,他不会真的搬去泰森那儿,那边太吵了,他没法安心思考、看书,把书搬过去也不方便,何况眼前有美女也是一种心情愉悦的事。

……

(最近有一点扯闲篇,主要是还没想好怎么写沙神殿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