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的雨,淅淅沥沥,整个灵泉村都笼罩在一层蒙蒙烟雨中,茅草屋的廊檐下,雨水顺着倾斜的屋顶,像一根根垂落而下的细线,好似为这座草屋搭起了一道透明色的水帘,水珠滴滴哒哒落在院子青石苔上,溅起一朵朵小小的水花。
“吕布,水烧开了,你鸡杀好了没?”
农家的小厨房里,张茉一边往木桶里舀热水一边问道。
“马上马上!”
吕布从鸡埘里摸出一只野鸡,一手拎鸡,一手拿菜刀,手起刀落,咻的一下,方才还跟吕布斗鸡眼的鸡头飞出老远,鸡脖子上的鲜血喷涌四溅。
张茉提着热水出来,看到飞到篱笆边的鸡头,满脸黑线,“你这是杀鸡还是杀人?”
吕布一脸理所当然道,“有何不对?我从前都是这般杀的。”
“鸡血都浪费了,多可惜啊!”张茉连忙放下木桶,去屋里拿碗出来接鸡血。
吕布把鸡放进热水里,取过她手中的碗放在屋檐的雨水下冲洗着,“一点血而已,有何可惜的?待天晴了我去深山里头走一趟,想要多少野物便有多少。”
“你的伤虽结痂了,但里面淤血还未清干净,还是先别做剧烈运动了。”
吕布不以为然道,“没事,从前也不是没受过伤,那老头吓唬你的,哪有他说的那般严重?现在便是让我上战场杀敌也没任何问题。”
张茉搬来一张小凳子,坐在厨房门口拔鸡毛,“张先生可是神医咧,多听医生的话总没错。”
吕布跟着蹲下,“我就想跟你过几日闲适的日子,否则早回长安了,谁爱看他天天跟我摆脸色。”
张机自从知道吕布是董卓女婿后,对他是横挑鼻子竖挑眼,怎么看怎么不顺眼,如果不是医德尚在,真想一针送吕布上西天,吕布对张机也颇为厌烦,两人是互相看不对眼。
倒是张茉和张机颇为投缘,每日只要有空闲便去跟张神医学习辨认药材,忙得不亦乐乎。
吕布对此极为郁闷,可架不住媳妇儿喜欢,阿茉说,多学一点儿技能便多一分活着的可能!
阿茉一天大多时间都跟着那老头,吕布闲得发慌,便拿些银钱去镇上打了几把弓箭和箭支,教村里的青年射箭,倒是又收了一批跟班。
这半个多月,两人像普通人一样在灵泉村过起了平凡的夫妻生活,每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忘却烦恼,悠闲自在。
第三日,下了两天的雨终于停了,经过雨水洗涤的天空蓝得像宝石,太阳暖洋洋晒着,张茉把有些潮气的被子拿出来晒,和吕布一起吃了早饭,准备出门去找张神医。
吕布解下拴在院子树下的赤兔,骑上马跟着出了小院,经过张茉身旁时弯腰长臂一捞,将她抱到马背上,“今日就不去老头那了,我带你去个好地方。”
“去哪里啊?我都跟神医说好了,你放我下来。”张茉微微挣扎着要下去。
“你去了便知道,保管不会后悔。”吕布将她紧紧搂着,一踢马腹,赤兔立即嘚嘚小跑了起来。
两人策马出了村子,又直奔远处的大山,绕着后面的山路走了一个多时辰,来到两座高山深处的山坳里。
春末的山间,绿草茵茵,繁花似锦,中间一弯半月形的清泉,犹如一块碧绿的翡翠,晶莹剔透,水面上漂浮着一些红色花瓣,绿水衬着红花,原本该是艳俗的色调,此刻看来却异常的相称。
清晨山间水汽未散,红色的花、嫩绿的树,层层叠叠隐在淡淡的雾霭中,朦朦胧胧,如同仙境。
“可喜欢?”
“喜欢,太喜欢了!”
看着眼前美景,张茉早忘了被他掳来的不快,深深吸了两口带着淡淡花香的空气,翻身下马向那弯清泉跑去。
“吕布,你怎么发现这个地方的?”
“村里狗儿跟我说的。”
张茉脱了鞋袜撸起裤腿趟到水中,靠近岸边的泉水只没到膝盖处,潭底是水流冲击成的鹅卵石石,踩在上面痒痒麻麻,极为舒适。
“这水是温的……”张茉转身,惊喜地看向他。
她弯腰捧起水面飘浮的落花,水从她的葱白指缝漏下,一瓣瓣红色落花留在手上,衬得那双手越发莹润如玉。
“竟然是温泉,太好了!可以泡澡耶!”
吕布让赤兔自己一边吃草,踱步跟上她。
她娇俏明媚的笑颜,让这满山的风景都失了颜色,吕布也脱了鞋袜趟进水中,从后面将她拥进怀里。
“你若喜欢,往后我们每日都来此……泡澡,顺带猎点野物回去。”
张茉脸色绯红,靠在他身上颇有些惋惜道,“再有半月左右便要回长安了……”
“只要你想玩,我便去长安附近再寻一处温泉给你玩,若是没有的话,回并州后再派人去找,实在没有便给你挖一个。”
张茉笑着打趣道,“你是想做周幽王还是唐玄宗?”
“周幽王我知道,为博美人一笑,烽火戏诸侯。”他附在她耳边,“为博你一笑,我也可以不惜代价……”
“你这是要当昏君的节奏啊!”
吕布振振有词反驳,“明君难道就不享受?只要分内之事做好了,让自己的夫人孩子享受好生活有何不可?”
“当然可以了……”
张茉转过身回抱着他,薄衫下的身躯充满野性和力量,极有安全感,她的手调皮地钻进他衣服里,轻轻抚摸着他的背和那一处为救她而落下的伤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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