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3章(1 / 1)

顶级豪门 佚名 1456 字 4天前

江林瞬间明白了程鑫话语中的意思。

无非就是想站队,留条后路,但又怕自己不给他抱大腿的机会,于是跑来试探自己的态度。

对此,江林只是呵呵一笑,意味深长地看向对方:“程局长,看来你还没搞清楚局势啊。”

“现在你是戴罪立功,这点你承认吗?”

程鑫的脸色在听到这话后变得无比难看,他就知道江林肯定不会这么轻易的放过自己。

但是在经过昨天清水山庄那一幕后,他已经彻底失去了与对方硬刚到底的勇气。

也许他可以凭借油嘴滑舌给自己争取到时间,但最后的结果永远都不会变。

只要江林一直咬着他不放,最后头破血流的一定是他自己!

他一个无权无势的小局长能从基层一点点爬起来本就是运气占很大一部分。

现在让他和坐拥帝都太子爷之称的江林斗?

开国际玩笑呢!

“我....我认!”

程鑫咬着牙,低下头。

江林满意地点了点头:“认就行,认就好好戴罪立功,等你把这些事情办好了,其他的大家可以坐下来慢慢谈。”

听到这话,程鑫那双原本黯淡的眸子里突然涌起一抹希望。

江林....这是给自己机会了???

“好!我明白了,江公子!”

程鑫连忙站直身子,朝江林深鞠了一躬,这次他把姿态放的很低,甚至都快把头磕到地上去了。

“好好干,后面把你上头的保护伞写一个名单出来,交给内阁纪委当投名状,明白吗?”

江林翘起个二郎腿,笑容灿烂道。

“明白!”

程鑫眼中闪过一抹狠色。

虽然就这样把自己的保护伞卖了很不道义....但是....对于他来说跟着江林混会更加的海阔天空嘛.....

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这也怨不了他!

半个小时后,警局外突然响起了嘈杂的喇叭声。

江林缓缓起身,走到窗台前,就看见一辆京G开头的00002车牌号奥迪驶入了警局。

“程局长,小苍蝇来了,麻烦你下去一趟把他带上来吧。”

听到小苍蝇这个形容词,程鑫下意识吞了口唾沫。

人家区委高书记是小苍蝇,那自己算什么?

小灰尘???!

妈的,这话真伤人啊....

“好的,江秘您稍等!”

程鑫虽然心里在吐槽,但脸上却一点都不敢表现出来,陪着笑脸屁颠屁颠地就跑出了办公室。

出了办公室。

程鑫心中暗自松了口气,眉宇间的阴霾也消散了不少。

现在自己也算半个有江家背景的人了,以后的人生肯定不用像现在一样如履薄冰。

想到这,他的腰杆不自然间挺直了几分....

下了楼,程鑫正好迎面撞上带着秘书气势汹汹走来的高志兀。

高志兀一看见来人,立马开始阴阳怪气:“呵呵,这不是程鑫,程局长吗?”

“怎么还劳烦你亲自下楼接我呢?”

“我一个小小的区委书记自己上去就行了。”

原本程鑫的心情是挺好的,经过这么一波阴阳怪气,脸立马就黑了下来。

再联想到昨晚对方那电话里嚣张跋扈的态度,他干脆一不做二不休,直接蛮横的仰起头,用鼻孔与对方对视。

“哦,原来是高书记啊,你看你这话说的,虽然你是我顶头上司,但也不值得本局长亲自来迎接啊。”

“诺,墙上贴的有标识,你先去我办公室等着吧,我去上个厕所。”

此话一出。

高志兀身旁的秘书直接震惊地下巴掉地上了。

我嘞个豆???!

程局长什么时候这么硬气了???

高志兀也是被这话整愣住了,他还以为自己耳朵出问题了,于是下意识追问道:“你说什么???”

程鑫用鼻孔扫视了对方一眼,淡淡道:“高书记你这耳朵也不行啊,既然身体扛不住了,就早点告老还乡吧,别硬撑,把机会多留给我们年轻人。”

高志兀这次是真听清了。

只见他满脸黑人问号。

?????

“不是....程鑫。”

“你是吃了熊心豹子胆啊?敢这么跟直属上级说话?”

“直属上级?噗嗤!”

听到这话,程鑫突然笑了,那笑容在高志兀眼里看起来无比讽刺。

就好像在讽刺他的无能,连下属都敢随意顶撞他....

高志兀的面子彻底挂不住了。

他甚至怀疑眼前这个下属是磕药磕多了,神志不清才说出了这些话。

秘书同样这样认为,一脸看好戏的表情。

高志兀虽然不是地方一把手,但作为区委副书记,那手中的权力也是相当大的,收拾一个程鑫还是不在话下。

等程鑫倒台,高志兀肯定要在地方上安排一个“自己人”,那他这位贴身大秘的机会不就来了吗?

“程鑫,你很好!”

高志兀指着程鑫的鼻子,恶狠狠地威胁道。

“今天你的所作所为,我会如实上报区委,你就等着吧!”

“好好好,领导您说啥是啥。”

“那现在咱们可以上去了吧?”

程鑫脸上笑容不减,反而有些着急地催促道。

毕竟真正的大佬还在楼上等着在呢。

让江林等急了,他可就真笑不出来了。

“行,上去!”

“我倒要看看你今天能给我憋出什么好屁来!”

高志兀冷哼了一声,随后迈着步子走上了楼梯。

程鑫深深地看了对方背影一眼,心中暗道:呵呵,你就嘚瑟吧,再不嘚瑟会儿,就没机会嘚瑟了!

我今天倒要看看,到底是你上报区委的速度快,还是你落马的速度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