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六十四章 十年之期(1 / 1)

放开那个女巫 二目 1590 字 14天前

人群顿时轰然而动!

数百人在围观者的欢呼声中,如同翻涌的潮水,沿着王国大道向长歌要塞方向行进。担任裁判和救援的警察队伍也骑上单车,紧紧跟随在人流两侧。这些穿着统一制服、身披鲜艳缎带的另类骑士,吸引了不少观众的目光。

同样的一幕也发生在长歌区起跑处。

一千多人在同一时间,怀着相同的目的,向终点处迈开了双腿——不是为了逃命,也不是为了生活,他们毫无顾虑地宣泄着自己的体力,无需去计较事后的回报,这种违反常理的奇景,注定会让无冬城的名声传遍大陆每个角落。

人类有史以来第一次有组织的长跑比赛,便在这座新王都中拉开了帷幕。

……

“姐,你为什么不参加?”终点看台上,趁着兰斯趴在栏杆边大呼小叫之际,科尔扭头望向伊蒂丝道,“若只是比试耐力的话,你应该也能拿到名次吧?”

大概是从父亲那儿把兰斯也带过来的缘故,对方最近的心情一直都显得不错,不仅平时有问必答,还免去了被捉弄的代价,不然他绝对不敢用这种琐碎的问题去打扰老姐。

“喔?”伊蒂丝斜眼扫了他一下,“拿到了又怎样?”

“呃——可你以前不是十分热衷这种比试吗?”

不然也不会得到北地珍珠这个称号,科尔心想。在他眼里,老姐过去完全就是个精力过剩的主,白天和一群骑士打得热火朝天,单手单剑放翻的同龄人能从永夜城堡排到城门口。而晚上,她又是宴会中最耀眼的那朵花,拼酒和陪谈都不在话下,连提费科见过一次后都对她念念不忘,其魅力由此可见一斑。

正因为北境大部分比试和宴会上都能看到她的身影,她也因此成为了当地家喻户晓的人物。放在以前,她绝不可能错过这种由国王陛下主持举办的庆典。

“因为以前家族需要我那样做。”伊蒂丝耸耸肩,“不尽快扩大康德家族的影响力,父亲也拿不到那个公爵之位——哪怕我得像小丑一般,去吸引那群蠢货的目光,讨得他们的欢心。”说到这儿她冷笑一声,“你该不会以为我喜欢这么做吧?”

科尔不禁感到一股寒意扑面而来。

“不,我只是……”

“但现在,我已不需要靠汗流浃背去换取罗兰陛下的关注了,”幸运的是,对方并没有追究他的过失之言,“而且……我也不是一个人了啊。”

科尔不由得一愣,“不是……一个人?”

伊蒂丝望了眼一旁咋呼不休的兰斯,随后又看了看他,“我还有你们,不是么?”

寒意瞬间消散,科尔下意识地挺起胸膛,想要说些什么,却不知道如何开口好。

而伊蒂丝只是微微一笑,便将视线重新移回到了高台上,“好好在行政厅干下去,那便是对我最大的帮助了。”

……

“呼哧……呼哧,”古尔兹的速度放缓下来,“我们……还有多少路要跑?”

“刚才路过的标记牌是十四,也就是说,我们才跑了一半的路程。”洛汗面露担忧道,“父亲,您还好吧?如果太喘的话,我们就先停下来休息一会儿好了,反正还有那么多人在后面。”

随着比赛的进行,一开始拥挤的人群很快被拉成箭头形状,再由箭头变为长线,而如今连线都看不到了。

显然能一口气跑上半个多时辰的人并不多见,从开始到现在,超过他们的选手屈指可数。按照这样的节奏下去,不说得到名次,顺利完赛应该是十拿九稳之事。

洛汗更担心的是父亲的身体。

事实上这比横穿沙漠更加费力——至少前者不限定时间,只要规划好路线,保证能从绿洲中获得补给,一步步走下来总能到达。但奔跑却不一样,想要保持在较高速度,体力的消耗也会持续增高,而父亲已经很久没有进行过如此剧烈的运动了。

“你又想放弃了?”古尔兹瞪了他一眼,“就因为不是最后一个?”

“我……”

“如果是洛嘉的话,一定不会说出这种话来,你什么时候也能像她那样,为了一个目标而拼尽全力,勇往直前?你就从没想过赢下所有人吗?”

倘若是以往,洛汗只会选择沉默,但不知为何,他却感到一股郁气从心底冲起,令胸口涨得难受。

我要怎么赢?

是在三妹的杯子里下毒,还是将她狼化的消息公布于众?

否则又怎么可能击败一名获得了三神之力的神女?

他连家族的侍卫长都打不过!

而想要坐稳铁砂城头号氏族的位子,狂焰就必须保证充裕的战斗力,洛嘉后来居上成为大家眼中的最佳继承人,这也没什么好说的。但他选择沉默退让,避免内部相争,难道就不是一种为了氏族的行为么?

为什么您却从未注意过我?

大概是这里远离南境的缘故,又或者他憋得太久,也许还有一点父亲的打扮实在太过怪异的原因,洛汗第一次大声争辩出来,“我是因为担心您的状况!若不是您在这里,我早就跑到前面去了!”

不过刚说完他便后悔了。

这样的话简直是在嘲笑对方拖累了自己。

他蠕了蠕嘴,想要赶在父亲勃然大怒前补救两句,却听到古尔兹回道,“那你就一个人跑好了。”

“父亲,我的意思是……”洛汗硬着头皮偏过头去,原以为会看到对方恼怒的脸,没想到他的嘴角却挂着一丝微笑。

“这还是你第一次主动透露自己的想法吧?”古尔兹长叹了口气,“其实你说得也没错,我确实老了,不管之前多么威风,都无法改变时间带来的影响。”他顿了顿,“既然如此,那就别管我了——你其实很擅长长跑,对吧?”

洛汗猛地怔住。

“氏族里有句老话,任何事情练上十年,再笨的人都会变得出类拔萃。”古尔兹慢慢停了下来,“不用担心我,我会慢慢走过去的。”

他握紧拳头,沉默片刻后才低声应道,“那我先走一步了。”

“等等,”就在他转身之际,古尔兹又叫住了他,“把这两样东西戴上。”

“父亲——”

“即使洛嘉离开了氏族之地,但她仍然是狂焰的一份子,也是你的亲生妹妹,有任何能帮到她的地方,我们都应该尽一份力。”古尔兹亲手将布耳头饰佩戴在他的头顶,“去吧,让大酋长见识下莫金沙民的本事。”

洛汗没有回答,他静静看了父亲一眼,然后迈开了双腿。

风再一次流动起来。

他的速度越来越快,一开始还能听到路边观众的惊叹声,到后面已完全被扑面而来的风声所盖过。

而洛汗丝毫没有疲惫之感,他觉得到自己还能再快一些。

此刻的身体里仿佛充满了力量。

父亲原来一直在注视着他!

为了让三妹的地位无可争议,他承受了无数非议——有来自外族的,也有来自内部的。每当难以忍受时,他便会在夜里悄悄离开铁砂城,独自奔跑于小绿洲之间。既是一种发泄,也想要从另一个方面来证明自己:他确实不善武技,但或许能在其他方面胜过洛嘉一筹,比如联合狩猎。而耐力与持久性,便是联合狩猎中驱赶猎物最重要的一环。

尽管这个想法最终都没能实现就是了。

洛汗曾以为这番小小的尝试没人会注意到,可如今看来,事实并非如此。

你其实很擅长长跑,对吧?

任何事情练上十年,再笨的人都会变得出类拔萃。

父亲的话语反复徘徊在耳边。

是吗?原来您从一开始就发现了。

洛汗将脚步又加快了几分。

从他奔行于绿洲的那一天起到现在。

正好十年!